CFi.CN讯: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 5.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8,880,000.00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30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年 1月 25日止,承销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申购款人民币 308,880,000.00元(含包销部分),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6,107,493.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2,772,506.5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6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5.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5,5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292,669,811.32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于2023年10月31日汇入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5,535,288.75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9,964,711.2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281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 5.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8,880,000.00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30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年 1月 25日止,承销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申购款人民币 308,880,000.00元(含包销部分),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6,107,493.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2,772,506.5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6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5.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5,5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292,669,811.32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于2023年10月31日汇入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5,535,288.75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9,964,711.2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281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