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艾可蓝: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3-048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屹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7月 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刘屹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2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3.99%)。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刘屹先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刘屹先生根据自身的资金安排,结合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决定提前终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现将其在预披露减持期间内的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减持期间内,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总股本自 2023年 8月 8日起由 8,017.30万股减少至 8,000.00万股,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最新总股本数计算。
2、由于公司业绩目标未达成,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对刘屹先生持有的 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
3、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及提前终止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已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巨潮资讯网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屹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未减持额度不再减持。
3、刘屹先生严格履行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屹先生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刘屹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及提前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刘屹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2月 11日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3-048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屹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7月 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刘屹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2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3.99%)。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刘屹先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刘屹先生根据自身的资金安排,结合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决定提前终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现将其在预披露减持期间内的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 | 减持股数 (股) | 占当前总股 本的比例 (%) | 减持股份 来源 |
刘屹 | 大宗交易 | 2023年 7月 27日 | 21.00 | 1,200,000 | 1.50% | 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前股份 |
合 计 | 1,200,000 | 1.50% |
股东名 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
刘屹 | 合计持有股份 | 32,388,572 | 40.40% | 31,108,572 | 38.8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097,143 | 10.10% | 6,897,143 | 8.6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4,291,429 | 30.30% | 24,211,429 | 30.26% |
2、由于公司业绩目标未达成,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对刘屹先生持有的 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
3、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及提前终止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已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巨潮资讯网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屹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未减持额度不再减持。
3、刘屹先生严格履行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屹先生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刘屹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及提前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刘屹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2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