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1月29日消息,东莞市艺锋实业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被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处以人民币2万2仟元整(¥22,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公告内容,东莞市艺锋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在一楼压铸车间和二楼打磨车间存在安全隐患。一楼压铸车间生产期间,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保温炉的炉底、炉坑和事故坑,以及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的炉前平台、炉基区域、造型地坑、浇注作业坑和熔融金属转运通道等8类区域存在积水。二楼打磨车间未采用乙级防火窗。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安全生产法规的违规行为。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参照《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第31项的规定,对东莞市艺锋实业有限公司作出共处人民币2万2仟元整(¥22,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