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科技发展3名独立董事收监管警示,因公司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3年11月13日,上交所发布公告,瑞斯康达科技发展的三位时任独立董事赵斌、张泽云和黄磊因公司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而收到监管警示。这一决定基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63号)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所作。

瑞斯康达公司从2018年起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开展所谓的专网通信业务,而该业务实际上是没有业务实质的虚假自循环业务。这导致公司在2019年至2020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了虚假信息,包括虚增2019年营业收入约35亿元,成本约29亿元,利润总额约6亿元;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约28亿元,成本约23亿元,利润总额约5亿元。这些虚假数据分别在相应年份占到了公司披露营业收入的13.21%和14.41%,以及披露利润总额的32.82%和37.31%。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3名独立董事收监管警示,因公司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由于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中的多项规定,上交所已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对于时任独立董事赵斌、张泽云、黄磊,由于他们作为董事会成员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一定责任并违反相关规定及承诺,上交所决定给予他们监管警示。

上交所强调,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引以为戒,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能够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