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刘斌堡乡营盘村村民委员会被罚款3000元

金融界2023年11月17日消息,北京市延庆区刘斌堡乡营盘村村民委员会因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被北京市延庆区刘斌堡乡人民政府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3年11月15日北京市延庆区刘斌堡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问题移交单,发现北京市延庆区刘斌堡乡营盘村村民委员会作为分类管理责任人存在相关违法行为,并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北京市延庆区刘斌堡乡营盘村村民委员会在2023年11月13日15时31分存在填埋、乱倒混合垃圾、生活垃圾白色垃圾问题,其行为影响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秩序。该委员会违反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的行为。

北京市延庆区刘斌堡乡营盘村村民委员会被罚款3000元

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延庆区刘斌堡乡人民政府于2023年11月17日责令北京市延庆区刘斌堡乡营盘村村民委员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整改,同时做出处罚决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