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3国管0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3国管 01 债券代码:115484 债券简称:23国管 02 债券代码:11599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3年11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管”、“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作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3国管01、23国管 02)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以上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发行人 2023年初董事为 3人,截至目前董事变动 2次、变动人数为 4人。
第一次变动系董事长变更,且董事变动人数达到 2023年初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发行人对董事长发生变动的情况进行披露,于 2023年 8月 22日公告《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发生变动的公告》,具体变动情况详见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述公告。
第二次变动人数为 3人,超过 2023年初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发行人于 2023年 11月 20日披露的《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人员变动基本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1、本次变更前北京国管董事会成员:吴礼顺、魏红涛
2、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北京市国资委《关于王岩等三名同志任职的通知》:市国资委研究决定,聘任王岩、王小林、范勇宏同志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3、本次变更后北京国管董事会成员:吴礼顺、魏红涛、王岩、王小林、范勇宏
(二)新任董事的基本情况
1、王岩同志基本情况:
王岩,男,1960年 3月出生。曾任北京市仪器仪表工业总公司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北京远东仪表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北京仪器仪表工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董事长,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王小林同志基本情况:
王小林,男,1963年 2月出生。曾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证券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际部副主任(挂职),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出董事,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非执行董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3、范勇宏同志基本情况:
范勇宏,男,1967年 9月出生。曾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交易部副总经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现任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宏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影响分析
发行人目前经营正常,此次董事发生变动为正常人事任免,不会对公司的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已履行必要的任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中信证券作为“23国管 01”、“23国管 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23国管 01”、“23国管 02”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债券简称:23国管 01 债券代码:115484 债券简称:23国管 02 债券代码:11599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3年11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管”、“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作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3国管01、23国管 02)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以上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发行人 2023年初董事为 3人,截至目前董事变动 2次、变动人数为 4人。
第一次变动系董事长变更,且董事变动人数达到 2023年初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发行人对董事长发生变动的情况进行披露,于 2023年 8月 22日公告《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发生变动的公告》,具体变动情况详见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述公告。
第二次变动人数为 3人,超过 2023年初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发行人于 2023年 11月 20日披露的《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人员变动基本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1、本次变更前北京国管董事会成员:吴礼顺、魏红涛
2、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北京市国资委《关于王岩等三名同志任职的通知》:市国资委研究决定,聘任王岩、王小林、范勇宏同志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3、本次变更后北京国管董事会成员:吴礼顺、魏红涛、王岩、王小林、范勇宏
(二)新任董事的基本情况
1、王岩同志基本情况:
王岩,男,1960年 3月出生。曾任北京市仪器仪表工业总公司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北京远东仪表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北京仪器仪表工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董事长,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王小林同志基本情况:
王小林,男,1963年 2月出生。曾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证券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际部副主任(挂职),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出董事,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非执行董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3、范勇宏同志基本情况:
范勇宏,男,1967年 9月出生。曾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交易部副总经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现任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宏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影响分析
发行人目前经营正常,此次董事发生变动为正常人事任免,不会对公司的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已履行必要的任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中信证券作为“23国管 01”、“23国管 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23国管 01”、“23国管 02”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