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3巨化03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泛海国际中心2幢2001室)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号 2幢 1层 A2112室
签署日期:2023 年 10 月 13 日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3〕501号)。
本次债券采取一次或分期发行。
2、巨化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第二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最终发行规模。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
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2,427,032.88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04,083.29万元(2020年、2021年及2022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的上市条件。
6、本期债券无担保。
7、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
8、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 2 年的票面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 2 年固定不变。根据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意见,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未达到单位火力发电平均供9、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00%-4.0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10月20日(T-1日)向网下专业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10月20日(T-1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不符合《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版)》中有关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14、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投资者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巨化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与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
16、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7、如遇市场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有权延长本期债券的簿记时间或者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发行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发行人全称: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全称: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金额: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含 2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10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年期。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 2 年的票面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 2 年固定不变。根据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意见,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 2025年未达到单位火力发电平均供电煤耗不高于 280 gce/(kW·h)的目标,则触发本期债券最后 1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即 2025年付息日至 2026 年付息日之间的票面利率在原利率上增加 10BP。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承销。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3年 10月 24日。
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次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年至 2026年每年的 10月 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年 10月 24日。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本期债券注册阶段未进行信用评级。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10月 13日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专业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00%-4.00%,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23年10月20日(T-1日)14:00-17:00之间将《巨化集团有限公司2023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专业投资者应按要求正确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时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万元(含 1000万元),并为 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该申购利率)时,投资人在该申购利率上的新增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7)每一专业投资者最大的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投资者应在 2023年 10月 20日(T-1日)14:00-17:00间将以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部门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附件一);
(2)符合《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中第 D项条件的专业投资者请提供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最近 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万元、最近 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万元,且具有 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部门章)。
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主承销商有权要求专业投资者补齐上述材料及认定专业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是否有效,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联系电话:010-85556920/85556921;传真号码:010-85556395/85556403。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专业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主承销商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主承销商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每家专业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的情况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3年 10月 20日(T-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专区或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向专业投资者披露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二)发行数量
本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
参与本期网下发行的每家专业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23年10月23日(T日)和2023年10月24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专业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专业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投资者,必须在2023年10月20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欲参与网下询价申购的专业投资者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及所要求的相关专业投资者资质文件。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专业投资者认购意向,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对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进行配售,如遇到同一利率投标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视与投资者长期合作关系,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23年10月24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 “【23巨化03】+机构名称”字样。
账户名称: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3619027306965
现代化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0361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5556317
传真:010-85556395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23年10月24日(T+1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专业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巨化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育华、余韵、卫聪慧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巨化中央大道
联系电话:0570-3097622
传真:0570-3614609
邮政编码:324004
(二)主承销商: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号 2幢 1层 A2112室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经办人员:马惠英、沈子微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号人保寿险大厦 16层
联系电话:010-85556375
传真:010-85556405
邮政编码:100020
(以下无正文)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
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E、个人投资者: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F、中国证监会和上海或深圳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本机构/人已阅知《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确认函》并确认本机构/人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且在申购本期债券前,依据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签订过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并已经做好风险评估,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的相应风险。
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以下内容无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 /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认购和转让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债券信用评级在AAA以下(不含AAA)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以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充分了解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的方式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客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可填写10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单一申购金额;
3、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人在该申购利率上的新增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5、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50%-4.30%,假定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3.3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30%,但高于或等于3.2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20%,但高于或等于3.1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10%,但高于或等于3.0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00%,该询价要约无效。
7、参与询价认购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连同以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如需):
(1)公章授权文件;
(2)符合《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中第 D项条件的专业投资者请提供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部门章)。
(3)此外,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投资者如符合《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中第D、E、F项条件,以及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普通投资者,需于2023年10月20日(T-1日)前填写《投资者基本信息表》和《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并加盖公章、签字确认。
8、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传真号码: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泛海国际中心2幢2001室)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号 2幢 1层 A2112室
签署日期:2023 年 10 月 13 日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3〕501号)。
本次债券采取一次或分期发行。
2、巨化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第二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最终发行规模。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
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2,427,032.88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04,083.29万元(2020年、2021年及2022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的上市条件。
6、本期债券无担保。
7、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
8、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 2 年的票面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 2 年固定不变。根据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意见,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未达到单位火力发电平均供9、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00%-4.0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10月20日(T-1日)向网下专业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10月20日(T-1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不符合《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版)》中有关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14、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投资者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巨化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与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
16、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7、如遇市场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有权延长本期债券的簿记时间或者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中国核 建 | 指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债券 | 指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 | 指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二期) |
本期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为发行本期债券并向投资者披露发行相关 信息而制作的《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二 期)募集说明书》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 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 受托管理人/国新证券 | 指 |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中 诚信 | 指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 | 指 |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
审计机构/天健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评估机构/联合赤道 | 指 | 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 |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 指 | 2020年度、2021年度和 2022年度及 2023年 1-6 月 |
发行首日 | 即 2023年 10月 23日,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起始 日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本发行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发行人全称: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全称: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金额: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含 2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10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年期。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 2 年的票面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 2 年固定不变。根据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意见,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 2025年未达到单位火力发电平均供电煤耗不高于 280 gce/(kW·h)的目标,则触发本期债券最后 1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即 2025年付息日至 2026 年付息日之间的票面利率在原利率上增加 10BP。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承销。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3年 10月 24日。
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次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年至 2026年每年的 10月 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年 10月 24日。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本期债券注册阶段未进行信用评级。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10月 13日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 发行安排 |
T-2日 (2023年 10月 19日) | 公告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 |
T-1日 (2023年 10月 20日) | 网下询价、确定票面利率、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
T日 (2023年 10月 23日) | 网下发行起始日,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向获得网 下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
T+1日 (2023年 10月 24日) | 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专业投资者于当日16: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 销商(簿记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
公告发行结果 |
二、网下向专业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00%-4.00%,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23年10月20日(T-1日)14:00-17:00之间将《巨化集团有限公司2023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专业投资者应按要求正确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时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万元(含 1000万元),并为 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该申购利率)时,投资人在该申购利率上的新增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7)每一专业投资者最大的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投资者应在 2023年 10月 20日(T-1日)14:00-17:00间将以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部门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附件一);
(2)符合《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中第 D项条件的专业投资者请提供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最近 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万元、最近 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万元,且具有 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部门章)。
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主承销商有权要求专业投资者补齐上述材料及认定专业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是否有效,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联系电话:010-85556920/85556921;传真号码:010-85556395/85556403。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专业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主承销商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主承销商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每家专业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的情况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3年 10月 20日(T-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专区或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向专业投资者披露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二)发行数量
本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
参与本期网下发行的每家专业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23年10月23日(T日)和2023年10月24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专业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专业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投资者,必须在2023年10月20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欲参与网下询价申购的专业投资者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及所要求的相关专业投资者资质文件。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专业投资者认购意向,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对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进行配售,如遇到同一利率投标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视与投资者长期合作关系,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23年10月24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 “【23巨化03】+机构名称”字样。
账户名称: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3619027306965
现代化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0361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5556317
传真:010-85556395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23年10月24日(T+1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专业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巨化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育华、余韵、卫聪慧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巨化中央大道
联系电话:0570-3097622
传真:0570-3614609
邮政编码:324004
(二)主承销商: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号 2幢 1层 A2112室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经办人员:马惠英、沈子微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号人保寿险大厦 16层
联系电话:010-85556375
传真:010-85556405
邮政编码:100020
(以下无正文)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成填写加盖单位有效印章(非公章需提供相应的授权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后 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显示时间为准。 | |||
基本信息 | |||
机构名称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 ||
经办人姓名 | 传真号码 | ||
联系电话 | 移动电话 | ||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 |||
票面利率(%) | 单一申购金额(万元) | ||
重要提示: 1、本期债券简称“23巨化 03”,债券代码“ 240126”,申购区间:3.00%-4.00%。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含)10亿元,起息日为 2023年 10月 24日 缴款日为 2023年 10月 24日。 2、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有效印章后,于 2023年 10月 20日(T-1日)14:00 -17:00之间连同相关授权文件(非公章的须提供授权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传真号码:010-85556395/85556403;联系电话:010-85556920/85556921;申购邮箱:zbsc@crsec.com.cn。 | |||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已阅知《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为拥有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若投资者类型属于 B或 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勾确认穿透后 的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是 ( )否 2、申购人在此承诺:(1)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 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2)申购人认购本期债券的资金来源中涉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的情况如下:□不存在此种情况 □存在此种情况(若存在请以附件的形式将涉及上述投资者的相关信息提交给主承销商,并确保提供的 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如未勾选则默认不存在此种情况)。 3、申购人确认并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券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 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所刊内容,充 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 权限。投资人签署本申购意向单即视为其以知悉并承担《债券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中揭示的相关风险。 4.申购人已遵循监管机构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对于单一债券持券比例的限制,并确认本表中的申购金额及获配总量未超过最终发行量的比例要求(如有) 因持券超限造成无法足额缴款等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一律由申购人自行负责。 5、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申购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6、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申购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 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 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 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7、申购人承诺本次申购的资金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簿记管理人有权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反洗 钱核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8、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市场变化、不可抗力、监管要求等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或簿记 管理人有权延长簿记时间或取消发行。 |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
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E、个人投资者: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F、中国证监会和上海或深圳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本机构/人已阅知《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确认函》并确认本机构/人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且在申购本期债券前,依据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签订过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并已经做好风险评估,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的相应风险。
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以下内容无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 /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认购和转让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债券信用评级在AAA以下(不含AAA)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以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充分了解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的方式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客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可填写10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单一申购金额;
3、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人在该申购利率上的新增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5、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50%-4.30%,假定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3.00 | 1,000 |
3.10 | 1,000 |
3.20 | 1,000 |
3.30 | 2,000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3.3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30%,但高于或等于3.2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20%,但高于或等于3.1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10%,但高于或等于3.0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00%,该询价要约无效。
7、参与询价认购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连同以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如需):
(1)公章授权文件;
(2)符合《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中第 D项条件的专业投资者请提供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部门章)。
(3)此外,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投资者如符合《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中第D、E、F项条件,以及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普通投资者,需于2023年10月20日(T-1日)前填写《投资者基本信息表》和《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并加盖公章、签字确认。
8、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传真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