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杰微纤(30081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原标题:聚杰微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聚杰微纤(30081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819 证券简称:聚杰微纤 公告编号:2023-032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日(星期三)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2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仲鸿天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将持有郎溪远华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郎溪远华”)70%的股份转让给苏州聚星纺织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7,000万元。此次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郎溪远华股份。本次交易价格结合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当前的印染市场行情定价,价格合理公允。本次转让股权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事项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此次终止为郎溪远华提供担保是基于转让郎溪远华股权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郎溪远华股份,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所作出的决定。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此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及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此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等违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到2023年11月30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仲鸿天先生、陆玉珍女士、仲湘聚女士、沈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1选举仲鸿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选举陆玉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3选举仲湘聚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4选举沈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尤敏卫先生、颜世富先生、王建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提名人尤敏卫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颜世富先生、王建明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5.1选举尤敏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选举颜世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3选举王建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促进公司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工作意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公司调整第三届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事项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第三届独立董事及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14:00在苏州市吴江区八坼镇交通路68号聚杰微纤五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上述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8)。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附件: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仲鸿天先生,199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1月毕业于美国东北大学(NortheasternUniversity)生物专业,取得学士学位。

2016年4月至10月,就职于江西聚杰医药有限公司,担任研发专员;2016年10月至今,担任江西聚杰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至今,担任聚杰投资执行董事;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担任江苏聚杰微纤纺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仲鸿天先生合计持有公司27,274,63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28%。其中,直接持有公司 8,179,500股股份,通过苏州市聚杰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9,095,132股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仲鸿天先生与陆玉珍女士、仲湘聚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总经理沈松先生为仲湘聚女士配偶,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2、陆玉珍女士,195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月至1981年1月,在坛丘缫丝厂担任职员;1990年1月至1993年1月,在中国东方丝绸市场担任经商助理;1994年1月至2003年1月,就职于八坼福利丝织厂行政后勤部;2000年5月至2005年1月,在吴江市聚杰微纤服饰面料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担任销售部经理;2017年12月26日至今,担任苏州市聚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玉珍女士合计持有公司40,903,012.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41%。其中,直接持有公司 8,179,500股股份,通过苏州市聚杰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2,723,512.5股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陆玉珍女士与仲鸿天先生、仲湘聚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总经理沈松先生为仲湘聚女士配偶,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3、仲湘聚女士,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年8月至2003年6月,在吴江鲈乡小学任教;2003年6月至2014年9月,就职于公司采购部,担任职员;2014年10月至2017年3月,担任江苏聚杰微纤纺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至今,担任吴江市聚杰微纤服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担任公司董事;2018年4月25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仲湘聚女士合计持有公司28,075,855.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82%。其中,直接持有公司 2,898,000股股份,通过苏州市聚杰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5,177,855.5股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仲湘聚女士与陆玉珍女士、仲鸿天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总经理沈松先生为其配偶,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4、沈松先生,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9月至2000年7月,就读于南京工业大学交通土建专业。2000年至2001年,在吴江市桥梁公司工程科任职;2001年至2004年,在吴江市立达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科任科长;2004年至2017年3月,就职于江苏聚杰微纤纺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11月至2018年5月,担任吴江市聚杰微纤服装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2017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沈松先生与仲湘聚女士为配偶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尤敏卫先生, 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

1998年7月至2007年12月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高级项目经理、经理助理、副经理、部门经理;2008年1月至2010年7月就职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0年7月至2020年4月担任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2023年1月任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3年 2月至今任浙江滕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同时兼任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米居梦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优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尤敏卫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尤敏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拟任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颜世富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1994年9月至2001年8月,担任复旦大学心理咨询中心常务副主任;2006年 8月至 2009年 8月,兼任北京大学国民素质研究中心执行主任;2018年 12月至2022年7月,担任上海交通大学行业研究院副院长。

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研究院双聘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东方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应用型高校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慧圣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颜世富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颜世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拟任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王建明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毕业于东华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荣获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专业博士学位。

2004年-2005年就职于香港理工大学纺织与制衣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现任北京服装学院材料设计与工程学院教授、中国纺织工程学会染整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印染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9/SC11)委员、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委员、中国毛纺、针织、长丝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商业联合会洗染专业委员会专家等。

王建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建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拟任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