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某国外互联网公司华人工程师涉嫌殴打妻子致死一事登上了热搜,也让“家庭暴力”这个词再次引起重视。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世祯提醒大家,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将禁止家庭暴力作为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明确写入法典,这说明家暴不是“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并不局限在夫妻、子女等家庭成员之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附则强调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叫家庭暴力,所以同居的情侣应该明白不要以为没有一纸婚约的约束,就可以随意打骂亲密爱人。
在婚姻中反复遭遇家庭暴力对象,常常会因为事后对方表现出悔过之意而心软原谅,有此经历的当事人还应谨慎对待。尤其是持有“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人,更容易受到暴力侵害。施暴者所指的“过错”,往往是指对方不顺从、没有服侍好另一半以及家人、自主外出娱乐交往等。我们应当明白,这些都不是家暴的借口,因为任何人都无权使用暴力对待他人。赵世祯提醒,在现代社会里,家庭暴力不仅体现为身体的伤害,还有心理的伤害。比如夫妻间的相互冷漠、冷嘲热讽也已经成为一种比较多的家庭冷暴力现象,这也是现代家庭中一个易被忽视的问题。
一旦遭遇家暴,受害人需要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因为证据对于家庭暴力的处理和受害人的权益保护十分重要。如果没有证据,家庭暴力难以认定,受害人会难以获得其他服务机构的支持和帮助。要注意收集暴力伤害现场的物证,比如撕裂的衣服,有血迹的衣物、凶器,施暴者的悔过保证书、威胁短信、录音录像等。在家暴危急时刻,拨打110报警,警察会及时阻止正在发生的暴力行为,震慑惩处施暴者,调解处理低危的家庭暴力案件。出警记录和笔录、出具的告诫书等,都可为日后诉讼提供证据。到医院及法医鉴定机构验伤,做病案记录,也是证明遭受过家暴的重要证据。
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保安,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或者邻居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或者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记者狄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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