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泉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于 2024年 1月 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
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邹育飞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及《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持有51%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泉为”)的少数股东东莞市长富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天枢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将其持有安徽泉为6%、10%股权(合计16%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金共计5,760万元人民币,对应实缴注册资本金共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关联方枣庄向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放弃上述拟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是出于对实际经营情况及整体战略规划考虑,具有合理性。本次公司放弃拟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文碧 邹育飞 王秀峰
2024年1月18日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于 2024年 1月 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
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邹育飞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及《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持有51%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泉为”)的少数股东东莞市长富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天枢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将其持有安徽泉为6%、10%股权(合计16%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金共计5,760万元人民币,对应实缴注册资本金共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关联方枣庄向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放弃上述拟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是出于对实际经营情况及整体战略规划考虑,具有合理性。本次公司放弃拟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文碧 邹育飞 王秀峰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