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普天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普天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不超过 11,423.14万股新股募集资金。截至 2020年 12月 2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05,325,838股,发行价格为 13.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37,555.54万元(以下无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1,23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136,317.54万元已存入公司在广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9550880021016300642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1-0022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年 11月 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以上金额不包含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2.“泛在智能公共安全专网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流 27,453.52万元。
3.“5G高端通信振荡器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于 2023年 6月 30日完成建设要求,已结项。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是“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
1. “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投资总额为 38,957万元,建设内容分为三大类,分别是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外购软件。
2. “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延期方案
在综合考虑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支出构成不变的情况下,拟将“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由 2023年 12月31日延长至 2024年 12月 31日。
(二)“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目前,建筑工程主体建筑已封顶,正在进行大楼外墙的施工、内部机电安装。前期受到社会经济、宏观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项目基建相关的施工作业、物料运输、施工人员流动等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项目建设工程进度有所延缓,预计 2024年 6月底前完成大楼外墙的施工、内部机电安装。由于建筑工程是产业化项目的主要承载场地,还未建设完成,导致设备、软件购置延缓,预计 2024年 12月底前完成设备、软件购置。
四、本次“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对“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支出构成,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五、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 12月 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拟对“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进行延期未涉及政府部门的有关备案程序,无需进行报备。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普天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不超过 11,423.14万股新股募集资金。截至 2020年 12月 2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05,325,838股,发行价格为 13.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37,555.54万元(以下无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1,23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136,317.54万元已存入公司在广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9550880021016300642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1-0022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年 11月 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计划募集资 金投资净额 |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 剩余募集资 金额 | 投资进度 |
1 | 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 | 38,957.00 | 16,900.99 | 22,056.01 | 43.38% |
2 | 5G高端通信振荡器的研发与 产业化项目 | 5,012.00 | 5,012.00 | 0.00 | 100.00% |
3 | 泛在智能公共安全专网装备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30,242.00 | 30,242.00 | 0.00 | 100.00% |
4 | 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 | 40,708.00 | 8,462.73 | 32,245.27 | 20.79%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21,398.54 | 21,398.54 | 0.00 | 100.00% |
合计 | 136,317.54 | 82,016.26 | 54,301.28 | 60.17% |
2.“泛在智能公共安全专网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流 27,453.52万元。
3.“5G高端通信振荡器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于 2023年 6月 30日完成建设要求,已结项。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是“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
1. “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投资总额为 38,957万元,建设内容分为三大类,分别是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外购软件。
2. “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延期方案
在综合考虑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支出构成不变的情况下,拟将“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由 2023年 12月31日延长至 2024年 12月 31日。
(二)“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目前,建筑工程主体建筑已封顶,正在进行大楼外墙的施工、内部机电安装。前期受到社会经济、宏观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项目基建相关的施工作业、物料运输、施工人员流动等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项目建设工程进度有所延缓,预计 2024年 6月底前完成大楼外墙的施工、内部机电安装。由于建筑工程是产业化项目的主要承载场地,还未建设完成,导致设备、软件购置延缓,预计 2024年 12月底前完成设备、软件购置。
四、本次“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对“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支出构成,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五、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 12月 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拟对“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进行延期未涉及政府部门的有关备案程序,无需进行报备。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