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红旗连锁:红旗连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永辉超市)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红旗连锁
股票代码: 00269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西二环中路 436号(经营场所:福州市鼓
楼区湖头街 120号)
通讯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 120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永辉超市持有深交所上市公司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85%的股份。除此之外,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盘活公司资产,符合公司缩小投资规模战略、系自身发展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在未来 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17年 12月 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以 5.80元/股作价受让红旗连锁实际控制人曹世如女士、股东曹曾俊先生所持有的红旗连锁股份共 163,200,000股,合计占红旗连锁当前总股本的 12.00%。
2018年 1月 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受让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以 5.80元/股作价受让红旗连锁实际控制人曹世如女士、股东曹曾俊先生所持有的红旗连锁股份共 122,400,000股,合计占红旗连锁当前总股本的 9.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红旗连锁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9,600,000 股,占比 11.00%,仍是红旗连锁持股 5%以上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年 12月 20日,永辉超市向四川商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商投”)协议转让持有的红旗连锁股份 136,000,000股,5.88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
协议生效: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后成立,并自下列条件同时满足之日起生效:(i)川商投收到国资主管部门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批准文件;(ii)曹世如女士及曹曾俊先生与川商投签署的关于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生效;(iii)国家反垄断主管部门下发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或不予禁止决定书;(iv)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如上述任一条件在本协议签署日后 180日内未满足,本协议自动解除,但各方一致同意延长的除外。
三、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尚需相关国资委审批。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红旗连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红旗连锁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 7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红旗连锁
股票代码: 00269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西二环中路 436号(经营场所:福州市鼓
楼区湖头街 120号)
通讯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 120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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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 | 福州市西二环中路436号 |
法定代表人 | 张轩松 |
注册资本 | 907,503.6993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000727900106T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农副产品、水产品、粮油及制品、食品饮料、酒及其他副食品、 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针纺织品、服装、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音像制品、出版物及电子出版物、珠宝、 金银饰品、汽车摩托车零配件、汽车装潢、消防器材、工艺品(文 物、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交电、仪器仪表、五金家具及室 内装修材料、花卉、玩具等的零售和批发,以及提供相关的配套 服务;零售和批发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含 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和批发医疗器械;西药销售(不含兽药,不 含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中药销售(不含兽药,不含互联网药品 交易服务);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零售香烟(限分支机构在行业 许可的期限和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组织部分自营商品的加工 及农副产品收购;餐饮服务;出租部分商场设施或分租部分商场 的场地予分租户从事合法经营(以上全部项目另设分支机构经 营);物业管理、仓储服务、广告服务;信息咨询(保险、证券、期 货、金融等行业咨询除外);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自营 商品的进口,采购国内产品的出口(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 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 管理的商品);网上贸易代理;互联网零售;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 接入服务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 业务;专业停车场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冷藏车道路运输;集 装箱道路运输;大型货物道路运输;其他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01-04-13 至 无固定期限 |
主要股东 | 牛奶有限公司、张轩松、张轩宁、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宿迁涵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福州市西二环中路436号(经营场所: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120 |
号)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 性 别 | 职务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 | 长期居住地 |
张轩松 | 男 | 董事兼董事长 | 中国 | 否 | 中国 |
孙燕军 | 男 | 董事 | 中国 | 是 | 中国 |
Scott Anthony PRICE | 男 | 董事 | 美国 | 是 | 香港 |
张轩宁 | 男 | 董事 | 中国 | 否 | 中国 |
许冉 | 女 | 董事 | 中国 | 否 | 中国 |
李松峰 | 男 | 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 中国 | 否 | 中国 |
孙宝文 | 男 | 独立董事 | 中国 | 否 | 中国 |
李绪红 | 女 | 独立董事 | 中国 | 否 | 中国 |
刘琨 | 男 | 独立董事 | 中国 | 否 | 中国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永辉超市持有深交所上市公司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85%的股份。除此之外,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盘活公司资产,符合公司缩小投资规模战略、系自身发展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在未来 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17年 12月 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以 5.80元/股作价受让红旗连锁实际控制人曹世如女士、股东曹曾俊先生所持有的红旗连锁股份共 163,200,000股,合计占红旗连锁当前总股本的 12.00%。
2018年 1月 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受让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以 5.80元/股作价受让红旗连锁实际控制人曹世如女士、股东曹曾俊先生所持有的红旗连锁股份共 122,400,000股,合计占红旗连锁当前总股本的 9.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红旗连锁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9,600,000 股,占比 11.00%,仍是红旗连锁持股 5%以上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年 12月 20日,永辉超市向四川商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商投”)协议转让持有的红旗连锁股份 136,000,000股,5.88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
协议生效: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后成立,并自下列条件同时满足之日起生效:(i)川商投收到国资主管部门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批准文件;(ii)曹世如女士及曹曾俊先生与川商投签署的关于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生效;(iii)国家反垄断主管部门下发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或不予禁止决定书;(iv)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如上述任一条件在本协议签署日后 180日内未满足,本协议自动解除,但各方一致同意延长的除外。
三、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尚需相关国资委审批。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红旗连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红旗连锁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 7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 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四川省成都市 |
股票简称 | 红旗连锁 | 股票代码 | 002697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福州市西二环中路 436 号(经营场所:福州市 鼓楼区湖头街 120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285,600,000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21.00% |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变动数量:-136000000 股 变动比例:-1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149,600,000 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11.00% |
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受让方共同至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标的 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方式: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 转让的方式完成权益变动 |
是否已充分披露 资金来源 | 是 □ 否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计划在未来 12个月内继 续增持红旗连锁股票,或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减持 红旗连锁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 是 □ 否 √ |